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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3-04-25

重要内容提示: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授权期间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为交易币种,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 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使 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美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远 期结售汇业务

2、业务期间及资金额度

根据目前的订单周期及业务规模,预计2019年度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规模不 超过12,000万美元。

3、相关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他人在此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 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 易操作。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调节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 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 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 的远期汇率劣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因为客户订单的调整或客户应收账款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 期内收回,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成本部门将参考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指导营销部门 向客户报价,确认订单后,财务部门以订单汇率向银行申请汇率锁定;当汇率发 生巨幅波动,远期结售汇汇率已经远低于订单汇率的,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 格。

2、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 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结售汇额度、审批权限、内 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 行核查。

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根据真实贸易背景,严格按照公司预测 的收付款期和金额进行交易,确保交割期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同时为公司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 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授权期内总金额不超过 12,000 万 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和智控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永和智控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 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永和智控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04-25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04-25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期已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鉴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本公告日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仍需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3-04-25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授权期间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23-04-25

011年10月12日,Quick Fitting Inc.(以下简称“QF公司”)向美国联邦 法院罗德岛州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浙江兴鑫爱特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鑫爱特”)及其时任总经理谢启富存在向QF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直接进行商业 接触并开展产品销售的情形,侵犯了QF公司的商业机密